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草果产业发展条例第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果市场体系建设,推动草果交易中心、草果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完善配套设施和服务,畅通产销渠道,促进草果交易。鼓励和支持草果生产经营者发展对外贸易和国际合作,拓展国际市场。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