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献血促进条例第九条有效每年6月、10月为自治州无偿献血宣传月。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行业组织应当发挥专业优势,普及献血相关科学知识。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师生无偿献血知晓率,支持和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献血科普活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应当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车站、机场、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公共场所的管理单位应当利用其设置的固定宣传栏,开展无偿献血公益宣传。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