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自治州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献血工作信息平台建设,为公民献血、临床用血和费用减免等提供便利。

血站和医疗机构应当依法对献血者个人信息予以保护,不得非法提供或者公开献血者个人信息。

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