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条

有效

法规解释草案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

地方法规 ·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