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中山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进中山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工作。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市特色食材种植养殖基地规划布局,推动中山特色食材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中山特色菜产业发展促进的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