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公园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

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水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林业、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公园绿地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