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公园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擅自迁移、砍伐树木,砍伐或者擅自迁移古树名木的,依照《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