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园绿地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公园绿地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阳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3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