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出租屋治安和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出租屋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租期长短进行分类,按照居住人员、经营规模和方式、案件警情发生量、治安环境等要素标准实行动态分级管理。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