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四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