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