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行业自律责任。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