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第五章 选民登记第二十二条有效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实行凭选民证参加投票选举的,应当发给选民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2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