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第六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智慧城市发展规划,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的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智慧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