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扶持、发展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组织,鼓励、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老年协会建设,搭建居家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公益性平台,鼓励、支持居家老年人开展互助养老服务。

地方法规 ·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