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的,依法由有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施。实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江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2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