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哈萨克自治县胡杨林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胡杨林及其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测、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取用量,保障胡杨林生态用水。地方法规 · 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