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章 运营服务规范第十七条有效运营过程中,出租车车载卫星定位终端设备,巡游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顶灯、营运状态标志、计价器等专用设备应当保持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擅自改装、损坏、屏蔽和遮挡。地方法规 ·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