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与应用促进条例/第三章 车路云一体化建设第十二条有效支持桐乡市在多场景、多领域开展智能网联车辆道路测试、示范应用、示范运营,推动规模化应用,探索开展商业化运营。具体办法由桐乡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