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人未按照规定公示信息的,由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湖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