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以捐赠、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和研究、阐释。

鼓励公益性组织、志愿者为良渚古城遗址保护和价值阐释提供技术支持、政策宣传、义务讲解等服务。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为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开展志愿者的组织、指导和培训工作。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