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良渚古城遗址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良渚古城遗址的日常监测工作,建立监测档案,推动数字化应用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提供展示和共享监测信息,并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报送监测报告。

林业水利、气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监测工作,提供相关监测数据。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