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第四章 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发展规划。发展改革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订发展规划实施意见,明确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分工、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等,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