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规划条例/第二章 规划的编制第十二条有效区域规划主要以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地区、跨行政区域且经济社会活动联系紧密的连片区域以及承担重大战略任务的特定区域为对象编制。区域规划是贯彻实施重大区域战略、协调解决跨行政区域重大问题、指导特定区域发展和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6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