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殡葬管理条例/第四章 公墓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公墓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墓区建设应布局合理、道路畅通、美化绿化、环境卫生、节约用地。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3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