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规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规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依据的。

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