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立法条例/第三章 立法准备第十四条有效列入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的法规案,提请人应当按照立法计划确定的时间及时提出,不能按时提出的,应当书面向主任会议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河池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4月2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