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内河管理的宣传教育,普及城市内河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增强民众参与意识、保护意识。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等应当加强城市内河管理公益宣传,对违法行为开展舆论监督。地方法规 ·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