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引导农村居民及时更换户内老化电气线路,安装电器保护装置,科学使用电器。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农村供电设施、供电线路开展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改造、更换老化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监测农村居民超负荷用电情况,引导农村居民规范用电。地方法规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