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开挖施工的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或者非开挖施工的地下管线工程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测量单位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完整的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测量图等资料。有密闭性要求的管道,还应当有管道的密闭性检查资料。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