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地下管线工程应当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测量、规划核实、验收和档案移交等手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