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设计管理第十一条有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新增管线入地,既有架空管线应当逐步入地敷设。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