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负责村级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二)按照国家、省交通运输部门规定编制本地区村级公路养护工程发展规划;(三)对村级公路养护提供技术标准,开展技术指导;(四)负责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抽查验收等工作。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