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以及恶劣天气、业务旺季等特殊情况的快递服务应急预案;发生可能影响快递服务的特殊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信息。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