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快递经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安全检查制度,遵守国家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