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等专家组成的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专家库,为本市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决策、重大问题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地方法规 ·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