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 第二十七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坚持效益决定分配的原则,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依据净收益确定分配额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章程进行分配。严禁举债、亏空分配。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