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鼓励老年教育机构与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合作,通过开设课程、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老年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