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化公共设施利用,推动教育、卫生健康、文体活动等场所与老年教育场所的统筹使用。

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设施按照相关规定对老年教育活动免费开放或者提供优惠服务。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