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老年教育促进规定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老年教育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老年教育,是指以老年人为对象,为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由老年教育机构及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本规定所称老年教育机构,是指由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举办的从事老年教育活动的组织。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