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继续受教育的权利,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