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五条有效撤销村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委员会,但是村集体经济改制未完成的,应当执行本办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