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条

有效

本办法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1998年11月21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1年1月14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的《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