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选举大会应当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提名,当场推选确定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负责核对投票人数和选票数,监督投票。

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等选举大会工作人员。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