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社区治理促进条例第二十五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纳入本级人才发展规划,健全管理制度,保障薪酬及相关待遇。市、县(市、区)社区治理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社区治理专家智库,吸纳经济、法律、社会、文化、生态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强社区治理工作研究,为社区治理提供智力服务。地方法规 · 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