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数据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个人、组织依法享有数据资源持有、数据加工使用、数据产品经营等权益,可以依法获取相关收益。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