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数据条例/第三章 数据流通第十九条有效市数据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数据登记、流通交易、服务体系,推进数据依法有序流通交易,培育公平、开放、有序、诚信的数据要素市场。鼓励和支持个人、组织参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