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立足生态区位、自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在维持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的前提下,优化产业布局,完善现代林业产业支持政策,加强技术创新和示范推广,引导林业产业绿色、优质、高效发展。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