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二章 森林保护第十三条有效自治区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森林分布、区位重要性和自然恢复能力,对天然林实行分类管控、分区修复,逐步提高天然林生态功能。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