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4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